《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等8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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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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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等8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
根据农业部七月一日发布的第37号令《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涉及兽药管理的8个行政规章将于今年11月1日新《兽药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废止,这8个规章是:
1.
进口兽药管理办法(1998年1月5日农业部发布)
2.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6月30日农业部发布,1998年农业部令第28号修订)
3.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2001年9月17日农业部发布)
4.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
5.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
6.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
7.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1993年10月16日农业部发布)
8.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1989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