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行业标准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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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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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行业标准7月1日施行
由汕头检验检疫局主持制订的《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操作规程》(标准号SN/T1551-2005),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通过,获准发布,并定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发布的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供港澳活猪产地检验检疫操作规程》以《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为主要编写依据,从制标到获准发布历时两年时间,该规程结合了汕头检验检疫局技术人员在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上多年来的管理经验及在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方面的工作经验,规程制订的过程中更是广泛征求了从事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一线人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组织的动物检验检疫标准审定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标准内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对规范供港澳活猪在产地的检验检疫操作,确保供港澳活猪的健康质量,维护香港
生猪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