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型种猪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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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7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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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型
种猪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
种猪测定站、育种
猪场、原种
猪场和繁殖猪场对瘦肉型种猪性能的测定和评定。
1、测定条件与要求
1.1凡属优良品种(系)的种猪必须按本规程进行性能测定和评定。
1.2饲养管理条件
1.2.1受测猪的营养水平和饲料种类应相对稳定,并注意饲料卫生条件。
1.2.2受测猪的圈舍、运动场、光照、饮水和卫生等管理条件应基本一致。
1.2.3测定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测定设备和用具,并规定专人使用。
1.2.4受测猪必须由技术熟练的工人进行饲养,有一定育种知识和饲养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1.3在测定中,应按有关规程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测定制度和完整的记录档案。
2、受测猪的选择
2.1受测猪个体编号清楚,品种特征明显,并附三代以上系变谱记录。
2.2受测猪必须健康、生长发育正常、无外形损征和遗传疾患。受测前应由兽医进行检验、
免疫注射、驱虫和部分公猪的去势。
2.3受测猪应来源于主要家系(品系),从每头公猪与配的
母猪中随机抽取三窝,每窝选1公、1阉公和2母进行生长肥育测定,其中1阉公和1母于体重90KG时进行
屠宰测定。
2.4受测猪应选择60-70日龄和体重20KG的中等个体。测定前应接受负责测定工作的专职人员检查。
3、测定方法
3.1生长肥育性能测定
3.1.1受测猪进站(场、舍)后进行观察、检疫和预饲。体重25KG时开始测定,于90KG时结束。
3.1.2受测猪应采用单栏个体饲养,亦可采用群养个体饲喂,准确记载饲料消耗量。
3.1.3受测猪患病时应及时治疗,如生长发育受阻,及时淘汰,并称重和结料。若出现死亡,应有尸体剖解记录。
3.1.4受测猪于体重25、60和90KG时进行空腹称重,分别计算平均日增重和饲料利用效率。
3.1.5受测猪体重90KG时,在最后肋骨距背中线4CM处测定活体膘厚。
3.2
屠宰测定
3.2.1屠宰
受测猪体重90KG时,停食24H后称重屠宰。
3.2.2胴体重和屠宰率
屠宰后去内脏:从耳根后缘及下颔第一条自然皱纹处,经枕寰关节切下去头;从腕掌关节处切下去前蹄,从跗关节处切下去后蹄;从尾根皱纹处切下去尾。沿背中线劈开两半称重,总重即为胴体重。胴体重占宰前体重的百分比为屠宰率。
3.2.3膘厚、皮厚和胴体长
胴体在倒挂状态下从耻骨联合前缘中点至第一肋骨与胸骨结合处测量胴体斜长和从耻骨联合前缘中点至第一颈椎前缘中点测量胴体直长。
用游标卡尺测量6-7肋间膘厚和皮厚。多点测定进于肩部最厚处、胸腰椎接合处和腰荐接合和测定三点腰厚,并求其平均值。
3.2.4腿臀比例
在倒数第一、二腰椎间垂直切下的后腿重量占胴体重的百分比为腿臀比例。
3.2.5眼肌面积
在胸腰椎接合处垂直切下,用硫酸透明纸描出眼肌面积,按高×宽×0.7系数或用求积仪、图像仪、坐标纸计算眼肌面积。
3.2.6胴体剥离
左侧胴体称重后,除去板油和肾脏,进行瘦肉、脂肪、皮和骨剥离。剥离时,肌间脂肪不另剔除算作瘦肉,皮肌(包括腹腔部和大腿部皮肌)不另剔除算作脂肪。瘦肉重占瘦肉、脂肪、皮和骨的总重之比为胴体瘦肉率。
3.3肉质测定
参照瘦肉型猪综合标准中有关肉质专项标准进行测定。必须重视劣质肉(P.S.E肉和D.F.D肉)的出现。
3.4繁殖性能测定
4、评定方法
4.1单项评定
4.1.1生长肥育性能评定
根据平均日增重、饲料利用效率和活体膘厚进行评分(见表1)。各项评分比值为60、20和20。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测定值
分数
测定值
分数
测定值
分数
日增重(g)
650
54.0
600
46.0
550
38.0
饲料利用效率
3.2
18.0
3.4
15.0
3.6
12.0
活体膘厚(cm)
1.8
18.0
2.2
15.0
2.6
12.0
得分
90.0
76.0
62.0
注:日增重每上下浮动10g,加、减1.6分;饲料利用效率每上下浮动0.1,加、减1.5分;活体膘厚每上下浮动0.1cm,加、减0.75分。
4.1.2产肉性能评定
根据胴体瘦肉率、膘厚和肌肉脂肪含量进行评分(见表2)。各项评分比值为40、40和20。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测定值
分数
测定值
分数
测定值
分数
胴体瘦肉率(%)
60.0
36.0
58.0
30.0
56.0
24.0
胴体膘厚(cm)
2.0
36.0
2.2
30.0
2.4
24.0
肌内脂肪含量(%)
2.5
18.0
2.0
16.0
1.5
14.0
得分
90.0
76.0
62.0
注:胴体瘦肉率每上下浮动1%,加、减3分;膘厚每上下浮动0.1cm,加、减3分;内脂含量每上下浮动0.5%,加、减2分。
4.1.3繁殖性能评定
根据送测猪同窝
仔猪数、60日龄育成数和窝重进行评分(见表3)。各项评分比值为40、30和30。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测定值
分数
测定值
分数
测定值
分数
同窝
仔猪头数
12
36
11
30
10
24
60日龄育成头数
10
27
9
23
8
19
60日龄窝重(kg)
160
27
140
23
120
19
得分
90
76
62
4.2综合评定
根据受测猪的生长肥育性能、产肉性能和母本猪的繁殖性能进行种猪综合评分(见表4)。各项评分比值为40、30和30。最后得出受测猪的总评分。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生长育肥性能
36.0
30.4
24.8
产肉性能
27.0
22.8
18.6
繁殖性能
27.0
22.8
18.6
总评分
90.0
76.0
62.0
注:表1~表4分值均为低限值,种猪特优个体评分可达100以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赵含章、苏振环、黄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