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为规范和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高全省农业系统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我厅修订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电话:020-37288953;邮箱:gdnyt16@yahoo.com.cn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